近年来,(江苏)我省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多种形式,全力推动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,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目前,全省有6613名律师应聘担任各级各类调解组织的兼职调解员。今年前4个月,律师调解员参与或直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.7万件,成功率达98.4%。
律师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主要形式有:
一是做好政府参谋助手。通过担任政府及部门的法律顾问,为政府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意见,帮助政府避免决策失误,协助政府妥善解决与百姓的纠纷。
二是参与信访接待工作。在信访部门开设信访法律咨询窗口,组织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,为解决重大涉法信访问题提供法律依据,引导群众依法规范信访行为。
三是参加诉讼案件调解工作。组织律师参与调解,切实维护双方利益,达到息讼解纷的效果。
四是开展法制宣传。通过法律服务热线电话、电台、电视台、报刊的有关栏目平台,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,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,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。
五是开展律师送法进村(社区)活动。组织优秀律师送法进村(社区),与村居结对挂钩,积极参与依法治村各项工作。
六是履行法律援助义务。以法律援助中心为平台,组织骨干律师办理调处欠薪、工伤损赔、交通事故、非正常死亡等法律援助案件。